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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中心主任洪浩教授参加“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点问题”研讨会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已浏览【】次

2024年12月24日下午,针对《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作前沿性问题探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点问题”研讨会在湖北武汉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武汉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国家法律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吴宏耀受邀作主题演讲。

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浩、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戴中祥,湖北警官学院副院长陈志伟,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律师法学研究会负责人、湖北省律协副会长李文,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凯,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王燕玲,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丰怡凯,湖北省律协刑委会主任陆海,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雷刚及来自理论界、实务界专家及一线司法工作人员等百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主题演讲一,由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国家法律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作主题演讲,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浩主持,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律师法学研究会负责人、湖北省律协副会长李文致开幕辞,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戴中祥,湖北省律协刑委会主任陆海分别作为与谈人发言,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王燕玲作为分享嘉宾发言。

会议伊始,主持人洪浩教授介绍了会议议程,并向所有莅临现场的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争论重点在于如何从人权保护和犯罪控制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以及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洪浩教授隆重介绍了樊先生的光辉履历。他指出,樊先生长期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具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并期待和大家共同聆听樊先生的精彩分享。

樊崇义教授以“突破难点 守正创新 奋力推进《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为题进行演讲。他指出,《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第一,明确司法现代化的理念、标准和要求,精准回答时代之问;第二,摒除“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理念,以“程序正义”理念指导《刑事诉讼法》修改;第三,突破现行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的局限性,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制度改革;第四,促进《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有效衔接,从而扫除职务犯罪办案流程与刑事诉讼的衔接障碍;第五,顺应轻罪化犯罪治理趋势,促进刑事诉讼模式由权力型诉讼向协商型诉讼的适时转型;第六,适当执行和吸收国际刑事司法改革经验,填补制度空白;第七,剔除“宜粗不宜细”的传统立法模式,实现精细化立法。

主题演讲二,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吴宏耀作主题演讲,湖北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武汉市律协刑委会主任聂义明主持,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丰怡凯,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凯,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雷刚分别作为分享嘉宾发言。

吴宏耀教授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与辩护制度完善”为题进行演讲。他对辩护制度当下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建议。首先,吴宏耀教授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出发,回顾《刑事诉讼法》修法的历史沿革,总结修法规律,深刻剖析了《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职业发展和业务类型的影响。其次,他结合刑事辩护全覆盖、以审判为中心、轻罪案件程序治理等议题发表观点,在此基础上,梳理了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走向。最后,吴宏耀教授结合英国、美国、日本刑事诉讼立法情况,阐释刑事辩护业务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我国未来刑事辩护发展的主要方向。

活动总结由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小明主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作总结发言。

赵慧检察长表示,本次活动有以下三个亮点:第一,大格局的体现。樊崇义教授、吴宏耀教授将《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背景之下进行解读足见宏大格局。《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是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影响着法律工作的方方面面,如何更好的修法值得所有与会者深入思考;第二,法治情怀的延伸。刑诉法的完善与发展本质上是权利与权力不断博弈与平衡的过程,公平与正义的实现依靠程序的完备,每一位法律从业者都应当秉持法治情怀、积极投身法律事业,共同推动中国法治的进步;第三,法治事业的不断发展。面对可能存在的挑战,法律人应具备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历史使命感,共同应对法律发展中的问题。

最后,徐小明主任作闭幕式致辞,并宣布本次活动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