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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洪浩教授应邀参加雄楚刑事司法论坛(第一期)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已浏览【】次

   

 


2021年11月5日下午,雄楚刑事司法论坛(第一期)在金谷国际酒店武汉厅举办。中心主任洪浩教授受邀出席论坛,并作为学术总结人对论坛作总结发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中心助理研究人员程光、史哲睿、钟宇晴、赵晏民等参与了本次学术交流活动。




 论坛以“营商环境法治化背景下的刑事合规制度建设”为主题,有来自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工商联、武汉股权交易中心、湖北省融资担保集团等国有企业、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多家律师事务所;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警官学院、《江汉论坛》的学者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共计100余人参加。




会议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胡向阳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侯振发同志致辞,他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红色历史及优良师资与独特优势,并强调本次论坛的主题“营商环境法治化背景下的刑事合规制度建设”意义深远。




  一级律师、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南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汪少鹏作为嘉宾代表致辞,他认为企业刑事合规已经成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重要抓手,司法部门和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本次论坛邀请来自实务界与理论界的专家、学者们对企业合规问题进行了三个单元的讨论发言。其中包括合规经营的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企业合规的成本、制度激励与有效性问题;企业合规中的法治情怀、责任担当与理念落实;企业合规的本土化研究等主题。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何荣功教授对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刑事合规的未来之路。第一,不能只让检察机关承担该项任务,而应当将其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法治问题让政府、企业的主管机关去解决,避免角色错位;第二,要避免形式主义;第三,要重视从个案合规走向制度合规;第四,要避免放纵犯罪等观点。




童德华教授结合报告,认为将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剥离开来并不符合企业刑事合规的走向,建立企业合规,既要保护企业,又要保护企业家,要从行为无价值论上去解释企业刑事合规的理论依据。

研究中心助理研究人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程光就司法机关服务优化营销环境的问题提出了两方面内容,一是检察机关未来应当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在新的时代,检察机关需要尝试运用新的方法进行检察监督。

提问环节,研究中心助理研究人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钟宇晴就监管人在企业合规流程当中的地位以及合规计划的评估机制等问题向专家们提问,专家们对这些问题一一作了回应。




论坛最后,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浩对本次论坛作了学术总结。他用“群贤毕至,老少咸聚,思想聚焦,观点鲜明,组织有方,服务到位,开坛有益,形成实效”总结了本次论坛,认为刑事合规制度的建立具有时代性、实践性、建设性和发展性,体现了湖北法律人的担当和法治情怀。他也对论坛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展望,希望将该论坛打造成为一个永久的品牌,为子孙后代创造更好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据悉,本次论坛由“雄楚刑事司法论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盟刑事法研究中心承办,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协办。

本次论坛不仅是对企业刑事合规建设树立了湖北样本,也对整个中国的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建设起到了引领和发展的作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