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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中心主任洪浩教授赴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地调研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已浏览【】次

2021年2月2日到2021年2月4日,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中心课题组成员在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何山权等陪同下赴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及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就新时代检察制度发展相关问题开展调研活动。本次调研活动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洪浩教授亲自带队,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朱磊,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余菁、程光以及硕士研究生赵晏民参与了本次调研活动。

  本次调研活动得到了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及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调研组成员在与实务部门办案人员的交流探讨中获得了鲜活的、具有学理性的典型案例与实证数据。在实际调研过程中,团队成员以“半开放式”访谈的方式先后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二、四、六检察部负责人及政治部副主任,监利市人民检察院第一、二、四、六检察部负责人及政治部主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第一、二、三、五、六、七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办案人员就“调研提纲”的相关问题予以交流探讨。

  本次调研活动响应了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工作会议精神,灵活、有效的调研方式不仅使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得以良性互动推进了知识创新,更使新时代检察制度发展的学术观点得到更为广泛地传播。在实际调研过程中,实务部门就办案过程中实际遇到的困惑与团队成员予以交流探讨,洪浩教授以理论视角,结合丰富的知识储备与实务经验,为实务部门提出了兼具学理性与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同时,洪浩教授结合其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检察制度发展研究》,将其最新研究成果与实务部门予以分享。讲授过程中,洪浩教授分别通过“检察权、检察制度在一国权力体系、政治生活、社会制度中的地位”“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以及“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之维”三个维度对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重要性予以证成,进而提出了“未来检察制度不仅有位,而且有为,大有作为”的理论命题。

  制度更迭推动理念发展,而理论研究又以指导实践为生命线。本次调研活动通过事前积极准备、事中灵活研讨、事后扎实总结的开展方式,实现了司法经验的理论凝练与理论智识的实务转化,充分体现了中心师生“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科研态度。通过本次调研活动,《检察制度研究》的课程内容通过鲜活的司法案例展现出来,中心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以“教学互长”的方式得到进一步提升。




供稿:赵晏民

编发:赵祖斌

初审:林百灵

终审:洪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