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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陈欢欢:论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时间效力的形式规范化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已浏览【】次

全文刊载于《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

论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时间效力的形式规范化

陈欢欢

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时间效力的形式规范一般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生效、失效以及相应的溯及力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制。遗憾的是,因为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基数较大,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未能对溯及力问题以及对旧司法解释的部分或者整体失效问题进行全面的规制,造成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理解新旧司法解释的偏差或者导致已经失效的司法解释仍然得以适用的司法实践乱象。这种因时间效力的形式规范缺失问题而引发的乱象,可以通过适当增加以修改为主要功能的"决定类"司法解释的颁布,或者在新司法解释中辅之以具体明确的时间效力形式规定来缓解。 

关键词:民事诉讼; 司法解释; 时间效力; 形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