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9年工作报告
湖北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武汉大学教授 洪浩
尊敬的湖北省法学会谢双林副会长、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陈晓华常务副检察长、中共东西湖区政法委章建育书记、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魏号国检察长,各位顾问、理事、嘉宾,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诉讼法人都有为,东成西就又一年。反腐倡廉不人后,打黑除恶勇争先!正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刑事诉讼法》实施四十周年之际,我们相聚于武汉市创新之区、发展之星的东西湖,隆重召开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刑事诉讼法实施四十周年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
我谨代表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向出席本次年会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嘉宾、同学的到来致以热烈欢迎!
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研究会工作的各位领导和诉讼法学界同仁深表谢意!
向给予本次年会大力支持的湖北省和武汉市有关部门,本次年会的承办单位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协办单位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在我受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就本研究会2019年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理事、代表审议。
回顾即将过去的2019年,在湖北省法学会的直接领导下,在广大理事的积极参与下,在热心于诉讼法学研究的广大法律工作者的大力支持下,研究会根据诉讼制度发展的实际情况,围绕切实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领域积极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学术研讨、课题研究、对外交流和人才培养等工作,推动了诉讼法学研究的繁荣与诉讼法制的发展,为诉讼法治的进步做出了努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我们的智慧。在过去的一年中,研究会开展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注重大理论实践问题
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全省诉讼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诉讼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我们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诉讼法学研究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问题为导向将诉讼法学研究纳入到全面贯彻依法治国,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中去。
第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研究会在学术论坛、研讨会、会长会议、理事会、年会等重要活动中,注意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握政治方向。2019年6月,研究会组织学习中国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重要精神,号召广大诉讼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诉讼法学研究、加强法学交流,为开展法治实践提供提供理论支撑。2019年7月至10月,研究会根据省法学会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积极学习了“注重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发扬好的作风 确保好的效果”等思想,深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2019年7月,研究会深入学习了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
第二、以理论问题为导向,构建以研究重大理论问题为中心的研究年会制度。研究会自成立以来,保持和发扬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先后在湖北荆州、孝感、武汉、黄冈等地召开多次年会,自2013年起,每年的年会主题皆紧贴最新的司法实践问题,如2013年的“三大诉讼法专题报告暨电子数据取证学术研讨会”、2015年的“司法改革试点中若干热点问题及对策研讨会”、2016年的“司法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2017年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两法衔接与繁简分流程序机制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2018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配套若干问题研究”,包括今年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四十周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这些年会主题都将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通过讨论和争鸣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指导司法实践提供了对策、建议,推进了诉讼法律理论、诉讼法律制度和诉讼法律文化创新和发展。
二、加强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研究,助力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
我国诉讼法律制度、诉讼法学理论研究自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瞩目的成就,湖北省诉讼法治建设有利地推动了我国法治建设进程,这与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长期以来研究会着眼于中国法治建设需要,紧盯国家司法改革和湖北省法治发展的现实需求,积极探索、攻克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三大领域中的重、难点问题,引领全省诉讼法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创新,繁荣了三大诉讼理论研究,提高了理论研究的质量,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的诉讼法学话语体系的建设。在过去一年中研究会鼓励各位同仁积极申报、完成课题,加大理论研究力度与强度。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之上,诉讼法学人发表了数量可观的高影响学术论文,出版了一批高水平的学术著作。以下我将从课题、论文、著作、奖项等四个方面予以介绍。
第一、课题数量和层次再上新台阶。今年我省有较多的诉讼法学项目立项,高校和实务界都有所斩获。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新课题共计12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4项,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2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3项,还有其他重要课题均在今年立项。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有崔凯副教授的《刑事诉讼法典中实体法因素研究》;袁中华副教授的《请求权视角下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问题对接研究》;还有我本人的《检察制度发展研究》作为后期资助重点项目获得立项资助。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有陈晓辉副教授的《监察权、警察权与检察权的结构之维研究》;陈实副教授的《刑事司法人工智能的规制研究》;付凤副教授的《涉罪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评估体系实证研究》;刘磊讲师的《人民法院的内部管理及其改革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中有彭胜坤检察长的《捕诉一体运行机制实证研究》;曾辉检察官和吴卫东主任(中共湖北省荆门市委党校综合研究室)的《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司法化研究》;崔凯副教授的《协同视角下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中有戴涛副教授的《正当法律程序视野下的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李淑兰讲师的《腐败犯罪缺席审判制度研究》。
此外,2019年,研究会副会长徐前权教授主持民政部《流浪遇困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对象及职责定位研究》课题一项。李良义教授的《<警衔条例>修订问题研究>获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公安队伍建设之警衔制度改革探析》获“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专项课题资助。
第二、论文数量和质量更上层楼。据不完全统计,在法律类C刊上发表的论文有28篇,其中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共计22篇,占比为78.57%。普通C刊共计21篇,占统计总数的20%。论文的数量和质量都可喜可贺,相比去年而言,论文数量整体有所提高,尤其是发表在法律类C刊上的论文数量明显增多。
蔡虹、林莉虹、徐汉明等教授老当益壮,志在千里,分别在《山东社会科学》、《行政法学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评论》、《法学杂志》等期刊上发表论文。
李傲、刘学在、占善刚、黄豹、田圣斌、杨凯等中青年教授,崔凯、袁中华、陈实副教授等春秋鼎盛、奋发图强,亦有文章发表在《法商研究》、《法学杂志》、《法学评论》、《政法论丛》、《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法律类C刊上。其中,崔凯副教授发表于《法商研究》上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梁君瑜、郑涛讲师,谷骞、朱良、方姚、方明、范伟、王译、刘洋等博士研究生后生可畏、出类拔萃,也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北方法学》、《新疆大学学报》、《贵州社会科学》、《湖北社会科学》等法律类C刊或综合类C刊上发表论文。
我本人也力争上游、努力工作,今年在《法学论坛》、《山东社会科学》和《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上发表了三篇文章,其中发表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上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再次转载。
第三、著作类型和数量也洋洋可观。为呼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确认司法改革成果,2018年我对本人著作的《刑事诉讼法学》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于2019年顺利出版,这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国内第一时间出版的刑事诉讼法著作,不仅全面吸收了2018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内容,而且在原则、程序、制度、理论等层面进行了更新。3月,本人指导的罗晖博士的博士论文《中国预审制度研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法律出版社微信公众号进行了重点推介。今年2月,本人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彭冬松出版了《检论拾篇》。6月,石先钰教授著作的《仲裁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出版;8月,石先钰等教授主编的《法律职业伦理学》印发。这两本书围绕法律职业伦理道德建设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对极其重要而以前较少为人所关注的法律职业伦理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极大的丰富了诉讼法学研究的视野,扩宽了诉讼法学研究的广度,加大了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度。李良义教授著作的《刑事诉讼专论——公安院校法学教育的视角》及作为副主编参编的《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本科系列教材•法学——<刑事诉讼法教程>(四版)》先后于2019年10月、8月出版。
第四、学术奖项尽展百舸争流之貌。2019年,研究会成员也获得了诸多法学学术奖项,如崔凯副教授和陈实副教授获第六届“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工作者”称号;我本人论文《我国“捕诉合一”模式的正当性及其限度》获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武汉大学诉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张博、施瑶,硕士研究生赵晏民的论文分获第七届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一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其他理事、常务理事等发表的论文,参编的不少著作、教材,以及获得的学术奖项情况就不一一列举了。
三、强调理论服务实践,发挥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实践引领功能
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指导、推进诉讼法学研究会工作和研究活动,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组织会员深入我国诉讼法治建设实际进行调查研究,配合或参与立法有关部门的诉讼立法研究和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各位诉讼法学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注重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强调理论服务实践意识,依托课题的研究,积极加强理论研究,将理论成果应用于司法实践,为地方甚至全国的司法实践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助力我国司法实践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第一,参与一系列立法、司法研讨活动 。广大的诉讼法学人长期致力于我国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学术成果,得到了学界及社会的高度肯定,积极为国家的司法改革建言献策。2019年1月24日,我本人应邀出席了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分案机制实证研究》中期论证会。黄启辉老师参与了《武汉市控烟条例》的制定。2018年12月15日,林莉红教授应邀出席了由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食品药品监管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行政法治与智慧城市治理研讨会。2019年9月21日,以“职务犯罪案件司法审查机制”为题的中国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高端论坛在汉召开,徐汉明教授崔凯副教授、金鑫副检察长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2019年10月,赵钢、蔡虹、刘学在、骆东平等教授作为湖北方阵的代表积极参与了在南昌召开的全国民事诉讼法年会;同月,林莉红教授、李傲教授、梁君瑜讲师,应邀出席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刚刚在广州召开的2019年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年会上有黄豹教授、崔凯副教授、陈实副教授和我本人活跃的身影。
第二、开展多元化的学术、实务培训讲座。紧跟理论前沿,密切关注实践,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馈理论,教学相长是研究会的理念之一。诉讼法学人不断践行该理念,参与诉讼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不遗余力地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做讲座。今年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等分别在武大、中南主办学术讲座、传经送宝!同时,应实务部门之邀,就司法改革及实务部门中的疑难问题开展讲座培训工作。今年6月,我本人应三峡大学之邀以《刑事诉讼中证据问题与对策: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新发展》为题作学术报告;同时期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作“捕诉合一”专题培训;今年9月,我参加了由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和中国检察官协会共同主办的全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研讨班暨“捕诉一体化背景下侦查监督的强化”研讨班,以《新时代侦查监督的制度逻辑和转换范式》为主题作主题报告。6月,占善刚教授应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邀请以“民事诉讼中的主张、否认与抗辩”为主题做讲座。
第三、研究成果为学术、司法部门所采纳。我会同仁的研究成果也转化为生产力被学术部门和司法部门采纳。如我本人撰写的《论我国刑事公诉案件中被追诉人的反悔权——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愿性保障机制为中心》、《我国“捕诉合一”模式的正当性及其限度》等论文作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成果报送有关部门,为诉讼法学理论联系实际提供了经验样板,为省内外各级司法部门改革创新提供了智力支持。李良义教授于2019年2月参加参加湖北省《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再修订调研工作,并且此次《警衔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得到副省长、公安厅长曾欣同志批示肯定;6月,参加公安部《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再修订调研工作,统筹全国调研材料,受到公安部认可和表扬;9月,受湖北省公安厅指派参加公安部《人民警察法》修订稿及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政策调整调研座谈会,相关意见被采纳。
四、参办省内外学术活动,展示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成果
自1985年6月26日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于武昌成立以来,经过诉讼法学人34年的不断努力,开拓创新,省诉讼法学话语体系正在形成。为了把我们的成就、特色、经验、理论宣传出去,讲好省诉讼法学发展的故事,推动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研究会鼓励、组织诉讼法学人积极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展示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成果,取得了较大的反响,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第一、走出去,搭建学术磁场。2018年12月,我本人应邀出席在长沙举办的第八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2019年5月,林莉红教授应邀出席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韶峰论坛。2019年9月,武汉大学诉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张博、施瑶,硕士研究生赵晏民应邀参加第七届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做主题报告。
第二、引进来,彰显学术底蕴。在积极参加省内外举办的各种论坛的同时,研究会也积极组织举办各项学术活动,促进学术交流,扩展研究会的影响力。如2019年台湾中正大学法侓学系教授、中正大学法学院两岸四地法律交流中心主任卢映洁以《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中传闻法则之发展》为题于武汉大学法学院209会议室为师生作学术讲座。
五、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奠基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
强而有力的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离不开研究会自身的建设。诉讼法学研究会作为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的中坚力量,在组织全省诉讼法学研究领域理论与实务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方面作出了大量工作,同时也致力于学会自身的建设。按照湖北省法学会的要求,注重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促进研究会工作的发展,发挥学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第一、加强学会组织建设。研究会一直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常务理事会,为论证研究会各项工作,规划、开展研究会后续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如2019年5月11日,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9年度常务理事会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顺利召开。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赵钢教授,顾问蔡虹教授、蔡杰教授、郭德华委员,我本人和刘学在教授、石先钰、汪少鹏、徐前权、张建良、张粒等副会长以及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2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湖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相关会议精神,同时还转达了湖北省法学会王龙秘书长关于党政机关人员在法学会任职属于职务行为的内容,实务部门的同志可以、也应当积极参与;讨论了“增补理事会副会长、调整副秘书长、增补部分常务理事理事事宜”“2019年诉讼法年会研究主题、举办时间等事宜”“2020年省诉讼法年会的承办单位事宜”“2018年度省法学会各个研究会工作量化考评表、诉讼法学研究会网站建设及宣传、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功能性党总支的建立及运作事宜”。
第二、参与省法学会活动。研究会除积极组织诉讼法学研究活动外,还踊跃参加省法学会各项活动,加强与省内外法学会的联系,以此为契机完善自身建设。如2019年4月25日,我本人,副会长徐前权教授、汪少鹏主任,常务理事赵慧处长等四人参加湖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常务理事会,并当选为湖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四人的当选,充分说明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工作获得了湖北省法学会的肯定,也是对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的认可。
第三、夯实学术研究基础。研究会长期以来鼓励和支持诉讼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以此树立学术自信,锻造学术品格,推动诉讼法学科自身建设。如2019年,武汉大学行政诉讼法学学科秉承传统,坚持开展“行政诉讼法珞珈园地学术沙龙”活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于2019年3月、6月、9月连续开展了三期“侦查学社”学术活动。这些学术活动由学生和老师以平等的身份参与,自由表达自己学术观点,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加强学术间的交流,提高学生科研能力,极大的夯实了学术基础。与此同时,先后在湖北荆州、湖北孝感、湖北武汉、湖北黄冈等地召开多次年会,吸引了众多省内外专家学者参与,出版了多部高质量年会论文集,举办了三届湖北省诉讼法学“新苗奖”评奖活动,激励了一批诉讼法学人踊跃参与学术研究,挖掘了一批诉讼法学学术新星,形成了金字塔型的学术梯队。
第四、加强信息资料建设。为了扩宽研究视野,掌握研究动态,紧跟学术前沿,信息资料的建设、更新是研究会的重点工作之一。诉讼法学不仅以各大学图书馆的信息资源为依托,加强与相邻学科图书馆的交流互动,共享图书馆资料,而且以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专业性门户网站——珞珈诉讼法律网为基础构建了信息资料中心。网站内容丰富,设有学术动态、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行政诉讼法学研究、证据制度、案例研讨、司法制度、珞珈诉讼法学者、研究会动态等10余个栏目。网站注重资料信息的收集,及时转刊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前沿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刊报湖北省法学会及诉讼研究会的最新学术动态,为广大师生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的平台。网站自建立以来,访问次数已达百万次,不仅加强了学术交流,而且成为诉讼法学研究的展示窗口。为了进一步整合学术资源,加强信息资料建设,在研究会的支持下于2019年对珞珈诉讼法律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且率先、积极配合省法学会构建诉讼法学研究会网站。与此同时,维护“珞珈诉讼法学前沿”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更新学界最新动态及相关学术活动,成为广大师生了解诉讼法学研究前沿的窗口,发布最新研究成果的平台。自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来,订阅人数不断增加,在诉讼法学研究界影响力不断扩大,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校内外诸多学科效仿。可以说,在信息资料建设方面,研究会紧跟时代步伐,走在省内外相邻或相同研究会的前列,发挥了法治宣传引领作用,助力了诉讼法学话语体系的建设。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看今朝旖旎风光秀。回顾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各项工作顺利、成效斐然。诉讼法学人在省委的领导下,紧跟党和国家的步伐,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诉讼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地完成了2018年制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在此,我谨代表研究会再次向大家表示感谢,道一声:同志们辛苦了!
成绩已经成为历史,2020年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起锚出发,继往开来,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在此,提几点要求,或者说讲几点期待更合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会的凝聚力,继续扩大研究会的影响力!将研究会工作与湖北省法学会和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研究工作结合起来,促进研究平台、研究队伍、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形成研究工作的合力!推动法学理论研究迈向新台阶,开创我省诉讼法治建设新局面!今天我们很高兴的看到湖北省公安厅的代表,法制总队的徐总队长莅临会议,相信我省公安系统同志的助力将会发展我们的研究会队伍、提高我们的研究能力!二是加强省内高校间的学术交流,力助省内兄弟高校的诉讼法学协同发展。俗话说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一个省的诉讼法学话语体系的建设不是一两个高校可以完成的,一个省的诉讼法学实力是由高校诉讼法学整体实力、实务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决定的。要充分重视“短板效应”,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的方针,实施“结对子”策略,实行“拉一把推一把”措施,助力省内高校诉讼法学协同发展、理论与实务部门同志的共同进步!使得我省诉讼法学实力均衡协调,构建科学的诉讼法学话语体系。三是加强与省外高校、诉讼法学会的交流,扩大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影响力。不仅要加强自身建设,而且还要引进来,更要走出去,积极加强同省外高校、诉讼法学会交流、联系,展示研究会实力,扩大学术影响力,在国家和湖北省的诉讼法学研究,以及法治建设方面发出时代“强音”。四是创造机会,培育新人,构建完备的学术梯队。同志们,虽然过去一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相比去年而言,权威期刊上未发表研究会成员的文章;诉讼法学人才储备不足,尤其是常务理事会层面似有青黄不接之象,还有就是申请加入研究会有积极性,参加会议和交流积极性有待提高!等等。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也需要我们在学术研究和教学、司法实务中注重培育人才,挖掘学术新星,甘为人梯,为青年学者创造机会,让他们早挑大梁,争抗大旗,从而构建少、中、老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助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湖北的建设。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希望大家围绕相关主题开展深入的探讨,力争形成极具建设意义的观点或科研成果;加强沟通,携手为下阶段的研究会工作贡献力量!
珠言玑语,化作善行,生生不息,薪火相传!感谢大家拨冗莅临本次年会,预祝本次年会顺利召开,谨祝大家身心康泰,平安喜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