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会
2019年11月23日,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刑事诉讼法实施四十周年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正式召开。本届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安全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东南大学、湖北警官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代表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前权教授主持。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谢双林,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晓华,武汉市东西湖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章建育分别致辞。谢双林主任对本届年会的议题进行了介绍,并以鲜活的实务案例对年会的开展寄予厚望。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晓华代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预祝年会顺利召开。武汉市东西湖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章建育对2019年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东西湖区召开表示欢迎。
随后,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洪浩教授作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洪浩教授首先代表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向出席本次年会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们致以热烈欢迎。紧接着,洪浩教授围绕“诉讼法学话语体系”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注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加强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研究,助力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强调理论服务实践,发挥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实践引领功能”、“参办省内外学术活动,展示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成果”、“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奠基诉讼法学话语体系建设”五个方面回顾了2019年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年度研究会的工作动向提出了要求。最后,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郭德华宣布省法学会成立行业党委事宜,“立丰杯”第四届湖北省诉讼法学“新苗奖”及年会组织优秀奖评奖结果。
第一单元的主题是“诉讼制度的改革与进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康江、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陈乔、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苏兴品担任报告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赵慧主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柴瑶副主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亮律师担任与谈人。康江法官、陈乔检察官、苏兴品检察官分别以《关于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若干问题思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实践》、《浅析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建议之确定刑》为题作报告。
在自由讨论环节,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袁中华副教授对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德国认罪协商制度进行了比较,并进一步引申出职权探知主义等理论问题及其在中国的合理性。来自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的陈哲律师从辩护角度就省高院出台量刑指导意见的政策规定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来自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的李成律师对无罪情形下被告人认罪之程序适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困惑。洪浩教授从全国实践、域外制度出发,进一步引申出学理基础,对问题予以详细解答。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司法制度的回顾与展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朝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助理侯士宇,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君分别以《湖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诉讼制度探索》、《行政诉讼中实质审理要件与立案审查要件的区分以及裁判尺度把握问题》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程序问题的探讨》为题作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蔡虹教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刘克强主任、湖北省政法委法治处李蔚红副处长担任与谈人。
在自由讨论环节,来自三峡大学的胡联邦老师就“捕诉一体”改革的制度功能与目标发表看法。洪浩教授对此予以解答,认为捕诉合一问题不是简单的效率问题、退查问题,一定要结合刑诉法三次修改来理解捕诉一体。来自马首律师事务所的段新安律师就跨行政区域的行政公益诉讼管辖探索与鉴定提出自己的思考。杨文雄检察长从审判经验、实践处理两方面予以回答。
闭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科技大学戴中祥教授主持,2020年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拟承办单位三峡大学和中南民族大学代表人员就竞办事宜发言,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少鹏主任致闭幕词。汪少鹏主任从本次年会的投稿数量、议题讨论情况予以总结,同时对诉讼法学理论和诉讼立法之间的互动关系予以重申。至此,2019年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正式闭幕。
供稿:赵晏民 图片编辑:项雨晴 编发:赵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