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珈诉讼法律网-洪浩教授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项目开题论证会
你好,欢迎光临珞珈诉讼法律网
收藏我们 | 设为首页

 

学术动态

洪浩教授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项目开题论证会

作者:未知  来源:珞珈诉讼法律网   已浏览【】次



2018年4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修项目“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办案工作内涵及考评机制研究”开题论证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东区二楼审委会会议室举行。该项目由中国人民大学涂永前副教授承担,最高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业务管理。我中心主任洪浩教授应邀作为评审专家出席会议。

论证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省管办综合处钟宣处长主持。论证会先由中国人民大学涂永前副教授作开题报告,他就问题的提出、选题的意义、研究的框架、目前的困难等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最高人民法院院审管办副局级专职党务干部吴光侠介绍了该研修项目的提出、中标、管理等过程。


中心主任洪浩教授首先肯定了选题的价值,他指出:在中央提出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如何做到“放权不放任”具有新时代司法改革的核心价值。其中,明确办案的内涵可以合理界定法官、法官助理、辅助人员等办案的权限和责任;同时,适度的考评机制的建立既有利于法官发挥办案的自由裁量权,又可以保证案件质量的提升。洪浩教授同时建议,在建立考评机制时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其一,问题意识。注意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新出现的一些问题,如发改率的管理机制、过错案件的界定和问责程序、司法责任的不当规避等。其二,考评机制中差异问题。包括审判主体和检察主体的司法责任差异性,法官主体和法官助理主体审判责任的差异,普通法院体系和专业法院体系的差异,四级法院体系之间的职能差异,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工作量的差异等。洪浩教授的发言引起了论证会与会人员的共鸣。


参加论证会的还有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党委书记、唐鑛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李亮、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研究室副局级专职党务干部蔡金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周晓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