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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民诉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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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军人保险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首次审议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4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彦林作的关于军人保险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军人保险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印发草案、召开座谈会、深入调查研究等方式,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军地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法律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认为草案总体上是可行的。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军人保险制度适用本法的具体范围;增加规定军人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明确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法学教学研究单位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就草案的主要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方面的意见。各方面普遍认为,草案认真总结多年来的民事审判经验,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着力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和审判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总体赞成草案的修改内容,并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汇报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情况,重点汇报了诚实信用原则、法律监督程序、公益诉讼制度、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专家参与诉讼、先行调解、小额诉讼制度、第二审程序的开庭审理、申请再审的期限、人民法院对申请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查条件等问题。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作的关于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外事委和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印发草案、召开座谈会和到地方调研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要求涉及出入境管理的各部门之间应做好衔接配合,做到分工负责,权责一致;明确了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明确了出入境管理工作应加强服务意识,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并对中国公民出入境提供便利措施;在普通签证类别中增加人才引进一类,以更好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