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换届大会于12月6日在孝感市顺利召开。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孝感市法学会联合承办,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协办。
按照会议议程,先后进行了大会开幕式、颁奖仪式、理事会换届、大会主题发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专题发言以及闭幕式。开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洪浩教授主持。
孝感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春元、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王晨先后致辞,他们对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在孝感市召开表示热烈欢迎和真诚的祝贺!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赵钢教授代表研究会做了2015年年度工作报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金同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小武,武汉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同志出席了开幕式。
在第二届湖北省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及首届湖北省诉讼法学“新苗奖”颁奖仪式中,共有14项成果分别获得著作类、论文类优秀成果奖项,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32位在读硕士及博士生获得了首届湖北省诉讼学“新苗奖”。
随后,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蔡杰教授主持了理事会换届,湖北省法学会代表甘伟同志宣读了换届决定,武汉大学法学院赵钢教授当选为荣誉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洪浩教授当选为会长,孙孝福、宋太郎、蔡虹、蔡杰以及郭德华当选为顾问,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永金,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郭唐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小武、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费德平、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汪少鹏、武汉大学法学院占善刚教授等14人当选为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刘学在教授当选为秘书长。
大会主题发言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前权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倪培根作题为《论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审判中的审查规则》的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梁君瑜作题为《行政登记在司法审查中的误区及其矫治》的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吴静作《民事诉讼中司法认知之研究》的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洪浩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蔡虹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占善刚教授以及武汉大学法学院李傲教授作了精彩的点评。
同日下午,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杨文雄主持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专题发言,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亮,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官文生,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副处长赵慧、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珊等同志作了专题发言。
闭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郭德华主持,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主任张建良教授致闭幕辞。
(新任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洪浩教授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