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会
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第2次常务理事会于9月26日在武汉大学法学院211诉讼法教研室举行。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洪浩教授主持。赵钢会长传达了省法学会的精神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议决了相关事项。
首先,理事会讨论并商定2015年年会的时间及承办单位。定于2015年12月5日到6日在孝感市召开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由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孝感市法学会联合承办,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协办。其次,确定2015年年会会议主题为“司法改革试点中若干热点问题及对策”,期间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检察院民事检察检察处处长周清华,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江大学法学院徐前权教授就会议主题的拟定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赵钢教授指出会议主题的确定应当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最后,理事会讨论并提名新一届理事会组成原则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理事会一致决议,对于研究会组成人员的选任应当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能够担负起领导、组织、协调研究会工作的重任。
常务理事会议决事项将报至省法学会批准后执行。